身家293億元的騰訊公司CEO馬化騰每月領取深圳高層次專業(yè)人才住房補貼3000多元的消息剛剛爆出時,輿論紛紛指責馬化騰竟然連這點“小便宜”都占,有“貪得無厭”嫌疑。近日,深圳市委書記王榮回應此事,他認為按照深圳的政策,只要是高層次人才就應該享受補貼優(yōu)惠,不能因為人才中有的人有錢、有的人沒錢而改變。“至于他個人愿不愿意接受補貼,這是個人的事情。”
當馬化騰剛陷入“補貼門”之初,筆者就認為,指責馬化騰的人是板子打錯了。我國許多地方為了吸引投資、留住人才,往往給予了某些人“特惠”待遇,如征地、稅收甚至環(huán)評方面大開方便之門,房屋補貼只是這類優(yōu)惠政策中很不起眼的一項。政策和法規(guī)是有剛性的,在其硬框框之內,一些事看起來荒謬如馬化騰這種超級富豪還享受政府房補。但只要政策和法規(guī)沒有改變,這種“荒謬”現(xiàn)象就會存在。人們應該批評的、政府應該反思的是,曾經(jīng)制定的這種“錦上添花”的政策或法規(guī)如今是否有悖于社會公平,而被這類政策惠及的人不應受到苛責。其實,他們也只是某項官方行為的配合者———說是群眾演員也無不可。
退一萬步說,即使馬化騰覺得自己享受政府的房補很不合適———他當然不會在乎區(qū)區(qū)3000元,他有勇氣明確地拒絕領取這筆補貼么?在中國當下的環(huán)境里,一項政策出臺往往有其“微言大義”,這項補貼政策宣示的是當?shù)卣畬θ瞬诺闹匾暎X不多,但蘊含的分量卻很重。假如一個大老板說,這錢我不要了,那會引起什么樣的反響?很有可能讓主導這項政策的部門和官員感到不滿。
《紅樓夢》中有一回說到年關前,賈珍問妻子有沒有派人去光祿寺領朝廷發(fā)給功臣家族祭祖的銀兩,說了這么一番話:“咱們家雖不等這幾兩銀子使,多少是皇上天恩。早關了來,給那邊老太太見過,置了祖宗的供,上領皇上的恩,下則是托祖宗的福。咱們那怕用一萬銀子供祖宗,到底不如這個又體面,又是沾恩錫福的。”
當然,將《紅樓夢》里賈蓉領那個“上有印就是‘皇恩永錫’四個大字”的黃布口袋,和馬化騰領每月3000元的房補對比,或許不太適當。但在一些領域,思想上的某些遺存亦是并沒有因時代變遷而完全消亡的。因此,“至于他個人愿不愿意接受補貼,這是個人的事情。”這句話從道理上來說沒什么大錯,可是道理歸道理,現(xiàn)實歸現(xiàn)實。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一個深圳創(chuàng)業(yè)的標志性人物、一個年輕的億萬富翁不愿意接受補貼,可不是“個人事情”呀!政策有賜,焉敢不受?
深圳相關部門按照通過程序出臺的政策,對馬化騰這類富豪發(fā)放房補,這種按照政策辦事、執(zhí)行政策的做法,當然沒有任何過錯。但是,社會不滿馬化騰這類富豪人物領取住房補貼,不是對執(zhí)行政策不滿,而是對這樣的政策不滿。
討論按照政策要不要給馬化騰等富豪人物發(fā)放住房補貼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應當反思的是政策本身,是政策本身是否合理、科學。筆者認為,深圳應當盡快修改給高科技人才發(fā)放住房補貼制度,將對馬化騰這類富豪級高科技人才的住房補貼,發(fā)給需要住房補貼的其他普通高科技人才,尤其有必要提高對于馬化騰的公司的普通高科技人才的住房補貼,讓他們能夠在深圳安居樂業(yè),這才是讓“馬化騰”們在深圳安居樂業(y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最大動力。
注:本文作者為觀點新媒體專欄作者 茅屋書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