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梅林關地塊的相關安排及地價款支付協(xié)議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之公布,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集團成立一家項目公司,目的為研究及探索獲取梅林關地塊寶貴資源的可能性及機會。
董事會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為了順利落實梅林關地塊的獲取及根據(jù)深圳市政府的統(tǒng)一安排,本公司、本公司持有50.889%權益的附屬公司深圳高速及龍華管委會已就梅林關地塊相關的土地出讓合同之簽署期限及地價款繳納等安排作出約定并簽訂地價款支付協(xié)議。
根據(jù)地價款支付協(xié)議,本公司及深圳高速應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前通過項目公司與深圳國土委簽訂梅林關地塊相關土地出讓合同并繳納30%之地價款(即人民幣1,070,010,000元(約港幣1,354,443,000元))。此外,本公司及深圳高速應通過項目公司于上文所述的土地出讓合同生效后一年內繳納地價款余款(即人民幣2,496,690,000元(約港幣3,160,367,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