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
項目1:大廠回族自治縣鼎鴻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廠鼎鴻”)
項目2:大廠華夏幸?;鶚I(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廠華夏”)、廊坊京御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御地產”)、固安京御幸福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安京御幸福”)
項目3:京御地產、無錫幸?;鶚I(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幸?;鶚I(yè)”)
本次是否有反擔保:無。
對外擔保累計金額:215.85億元。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無。
以上擔保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擔保情況概述
項目1:融資租賃項目
華夏幸福基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間接全資子公司大廠鼎鴻擬向中國外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貿租賃”)申請以融資租賃大廠潮白河工業(yè)園區(qū)地下管網方式融資30,000萬元,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文學先生為本次融資提供保證擔保(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公告的臨2014-027號公告)。
項目2:債權轉讓項目
公司間接全資子公司大廠華夏、間接全資子公司固安京御幸福及全資子公司京御地產擬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信達河北分公司”)共同簽署《債權收購暨債務重組協議》?!秱鶛嗍召忯邆鶆罩亟M協議》約定,大廠華夏曾與京御地產簽訂《借款協議》,約定京御地產向大廠華夏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借款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截至2013年12月1日,按照前述《借款協議》,京御地產尚未償還大廠華夏地產共計人民1,977,921,648.86元。大廠華夏擬將上述到期債權中的1,885,400,000.00元轉讓給信達河北分公司。信達河北分公司向大廠華夏支付人民幣15億元作為前述轉讓債權的收購價款,固安京御幸福擬作為本次交易的共同債務人,與京御地產共同承擔債務。
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文學先生為大廠華夏、京御地產及固安京御幸福履行《債權收購暨債務重組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和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京御地產為自身及固安京御幸福在《債權收購暨債務重組協議》項下的債務及其他相關義務、責任提供質押擔保,將其持有的鎮(zhèn)江幸福基業(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100%股權、大廠回族自治縣弘潤商貿有限公司100%股權質押給信達河北分公司(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公告的臨2014-028號公告)。
項目3:股權轉讓項目
公司與全資子公司京御地產及京御地產全資子公司無錫幸?;鶚I(yè)擬與華鑫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鑫信托”)簽訂《關于無錫幸福基業(yè)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投資事項之合作框架合同》(以下簡稱“合作合同”)及《股權轉讓協議》,涉及華鑫信托作為“華鑫信托·聚鑫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信托計劃”或“本信托計劃”)受托人以總計5億元人民幣受讓京御地產持有的無錫幸?;鶚I(yè)51%股權。公司為京御地產、無錫幸福基業(yè)與華鑫信托簽署的所有合同項下的義務及責任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銷的最高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京御地產將其持有的無錫幸福基業(yè)49%的股權及其孳息質押給華鑫信托(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公告的臨2014-029號公告)。
上市公司實施上述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以上擔保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