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11日,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發(fā)布了恢復觀音山2010P27、2010P28兩幅地塊出讓的公告。
公告稱,為進一步審查核實2010P27、2010P28地塊出讓公告及出讓文件中要求競買人提交的“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并出具的年度(2006-2009年當中任意一個年度)審計報告”,我局分別于2011年2月16日和2月17日發(fā)布了《關于中止2010P27、2010P28兩地塊國有建設用使用權公開出讓活動的公告》(土地市場2011第024號)和《關于提交審計報告補充資料的通知》(土地市場2011第025號)。中止期間我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審計報告補充資料進行了審查核實?,F決定恢復2010P27、2010P28地塊的出讓活動。
拍賣會定于2011年3月15日上午9:00在廈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蓮岳路156號松柏大廈四樓)舉行。而原公告及出讓文件中要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讓合同簽訂及項目的開工、竣工等時間相應順延。
資料顯示,該兩宗地均位于思明區(qū)03-07觀音山片區(qū)環(huán)島路與臺南路交叉口西南側,原定于2月17日公開出讓。
其中,2010P27地塊土地面積為4561.411平方米,建筑面積45160平方米,起始樓面價1871.12元/平。2010P28地塊土地面積4627.954平方米,建筑面積38160平方米,起始樓面價1952.31元/平。兩幅地塊容積率分別達到9.9和8.25,預計將建設超高層大廈。
根據出讓要求,競買企業(yè)的凈資產總額不得低于30億元人民幣。另外,此此出讓地塊要求競得企業(yè)一周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款;競買申請人提交地塊競買保證金時,應提交該筆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同時只允許競買方競買其中一幅,若競得2010P27、28地塊其中一幅,需放棄另一塊競買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