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就北京15條細則作出一些具體解讀。北京住建委稱,此次的北京新政將保障房計入家庭總房產,同時,若為繼承的房產,則不受此次限購的影響。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北京的限購規(guī)定,家庭總房產以居民名下的產權數量為標準,與房屋性質無關,因此,購房居民名下若有一套保障房也限新購一套。
但是,此次北京新政針對的是居民在北京的房產,與其在外地是否有房無關。
與此同時,若為繼承北京戶口父母的房產,則可正常辦理,不受限購的影響。也就是說,如果北京戶口父母和自己名下各有兩套房產,在遺產辦理時不執(zhí)行限購。
但如果是贈與也暫時視同房屋交易,須符合限購要求。家庭成員之間的房產過戶,也屬于房屋過戶交易,購房人必須滿足限購相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