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日前,國土資源部督辦的湖北省閑置房地產用地明細表顯示,湖北省共閑置住宅土地47幅,總面積達165.6萬平方米,共中武漢一幅土地閑置達15年之久。
數(shù)據顯示,閑置的47幅住宅土地分布在武漢、荊州、宜昌、天門等市,其中武漢16幅最多,其次是天門市的15幅。
湖北省國土廳要求,屬用地者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10月底前完成整改;屬政府原因造成的閑置用地,12月15日前完成處置。
對采取改變用途繼續(xù)開發(fā)方式處置的,在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前提下,用地者在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情況下按新用途開發(fā),土地增值的,應按市場價補繳地價款。對土地使用者原因造成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必須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格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滿兩年的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因企業(yè)原因閑置土地屆時處置不到位的,必須禁止該企業(yè)及其控股股東參加土地競買活動。對因政府及其部門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不能屆時處理到位,且不能說明正當理由的,湖北省國土廳將會同省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視情況進行督辦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