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據廈門當地媒體報道,自9月6日起,廈門職工申請?zhí)崛€人住房公積金或辦理公積金逐月還貸,無需職工所在單位核實蓋章,可直接持有關材料辦理。
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或辦理公積金逐月還貸時,職工只需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及相關提取證明材料,直接到公積金窗口辦理,無需再提交相關申請表。而公積金中心依托業(yè)務系統(tǒng)對職工賬戶信息查證后,予以審核。
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后,如果職工需要到銀行柜面辦理提取手續(xù)的,持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廈門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及身份證就可辦理。
據悉,此前廈門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須到銀行網點領取《廈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申請表》,再回到所在單位,經單位核實并蓋章確認,之后才能到廈門市政服務中心公積金窗口辦理提取審核手續(xù)。
職工貸款購房后,需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逐月自動還貸和委托按年還貸的,還需要先持《廈門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委托申請表》或《廈門市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申請表》,回到所在單位,經單位核實并蓋章確認后才能到貸款銀行網點辦理。
除了近期的公積金政策外,8月14日,廈門市土房局、市財政局等多個部門聯(lián)合送審《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意見自2014年9月1日起實施,優(yōu)惠政策有效期1年。
據悉,上述文件包括不支持“首改按首套認定”、島外全面放開限購、島內僅限高端住宅等七大要點內容。其中,細則中的“調整住房限購措施”成為最大兩點:島外各區(qū)(集美、海滄、同安、翔安)不再執(zhí)行住房限購措施,思明區(qū)、湖里區(qū)高端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執(zhí)行住房限購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