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予收購之資產
根據協議,證大訂約方有條件同意收購及AECI訂約方有條件同意出售收購資產。收購資產包括不動產,即位于南非約翰內斯堡Modderfontein地區(qū)之若干物業(yè)資產,包括面積約1,600公頃之多幅地塊及樓宇以及Heartland資產。
代價及付款條款
證大就收購資產(即不動產及Heartland資產)代價應支付的購買價金額相等于交易價金額,約為930,680,000蘭特(相等于約735,240,000港元)連同相應增值稅約130,300,000蘭特(相等于約102,940,000港元),該筆款項合計金額約1,060,980,000蘭特(相等于約838,170,000港元)之付款保證已通過證大付款擔保于簽署日期由證大交付予AECI。證大付款擔保將持續(xù)有效,直至以下較早者發(fā)生時止:(i)AECI收取交易價之悉數付款或(ii)簽署日期起計11個月又14天,隨后證大付款擔保將自動注銷。根據證大付款擔保應付之金額將于生效日期全數支付予AECI。
交易價由AECI與證大經考慮各種因素后按公平原則磋商厘定,該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下文“進行收購事項之理由及裨益”一節(jié)中所列示之因素;及(ii)經獨立估值師評估,不動產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初步估值不少于1,100,000,000蘭特(相等于約869,000,000港元)。經考慮交易價較不動產之初步估值折讓,董事認為交易價屬公平合理。收購事項之全部代價將以證大內部資源支付。
有關轉讓收購資產之履約保證
根據協議,AECI訂約方應在不遲于簽署日期起計九個月內(可在若干情況下視乎轉讓該等不動產之進度另延長兩個月)將價值不低于450,000,000蘭特(或經證大同意之較少金額)之首批不動產轉讓予證大訂約方。
上海證大:有關收購南非約翰內斯堡MODDERFONTEIN物業(yè)資產之主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