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5日,山東省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出臺新辦法。據(jù)悉,新的細則將于2013年10月1日開始執(zhí)行。
據(jù)了解,此次公布的《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擴大了繳存范圍:取得在華永久居住證的外國人,屬上述單位在職職工的,可以《外國人永久居住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與所在工作單位在職職工享有的同樣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各項權益。軍隊在職文職人員和在職職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而在提取方面,則有兩個重大變化:一個是如果購房后有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將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里的余額,以保證住房公積金優(yōu)先用于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另一個重大變化是,如果沒有公積金貸款未還清,購房后也只能在三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里的存儲余額。
按照新近出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已辦理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以下簡稱組合貸款)的,公積金只能優(yōu)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未還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銷戶原因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