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29日,上海市徐匯區(qū)規(guī)劃與土地管理局發(fā)布了徐匯區(qū)“徐家匯中心項目”地塊答疑紀要。該地塊于7月19日正式預申請,地塊起始總價高達175.26億元。
根據預公告,不小于60%的總建筑面積應保持有10年以上,其余建筑物原則應整棟出售。在進行房地產登記時,辦公建筑最小基本單元以‘層’、商業(yè)建筑最小基本單元以‘幢’予以登記。"
對此,徐匯區(qū)規(guī)土局回應稱,除持有建筑外,辦公用途建筑物原則應整棟出售。如樓宇為商業(yè)辦公綜合的,可分用途后整體出售。而60%的自持物業(yè),10年后可按登記單元銷售。
預公告顯示,徐家匯中心項目地塊包括57、150、151三個街坊,其中地塊150-09內有一個“可變之公共通道”及一個“可變之連通道”通往地塊151-11-C,對此,規(guī)土局在答疑紀要中指出,該“可變之連通道”應由競得人自行建設和管理,通道中不可建商業(yè)設施。
此外,150-1-A、150-5-A、150-5-B、150-9、151-11-C地塊根據方案,如確需對建筑容量微調平衡,在總建筑量不變的前提下,可在上述地塊內適當微調,微調幅度不超過2000平方米,超過該幅度需通過專家程序論證。
對于地塊內商業(yè)設施的布局、面積分割,規(guī)土局稱,根據“出讓條件及建設要求匯總表”中綜合用地各用途比例確定。經營業(yè)態(tài)方面,不鼓勵大型超市及服裝、電子、建材、農副、電器等各類(批發(fā))市場。
另據答疑紀要,該地塊以凈地交付,地下建(構)筑物及管線由競得人自行辦理有關搬遷或拆除手續(xù)和承擔相應費用。競得地塊并支付全部出讓價款后,完成投資開發(fā)總額25%以上,方可進行股權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