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國務院辦公廳7月26日發(fā)布通知稱,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衛(wèi)生部等七部門制定的《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已經(jīng)國務院同意。
該《意見》表示,要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予以保障,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難給予必要幫扶。
為此,七部門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解決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困難、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立足于解決實際困難、保障合法權益,從基本生活、醫(yī)療、就業(yè)、教育、住房等方面,切實保障好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
其中,在解決見義勇為人員家庭住房困難方面,《意見》指出,各級政府要積極解決中低收入見義勇為人員家庭的住房困難。對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jīng)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yōu)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優(yōu)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發(fā)放住房租賃補貼。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要給予優(yōu)先安排。
《意見》還強調,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見義勇為傷亡人員撫恤補助待遇的申報、認定和落實工作。加大精神獎勵力度,對已落實傷亡撫恤補助政策的,原則上不再另行發(fā)放一次性物質獎勵;對仍有特殊生活困難的,要采取積極措施給予幫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