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陽光新業(yè)地產股份有限公司6月25日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當日收到公司副總裁汪平華先生的辭呈,汪平華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辭職后,汪平華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陽光股份表示,汪平華先生的辭職自辭呈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公司董事會對汪平華先生任職期間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資料顯示,汪平華1971年出生,1993-1996年就讀于首都師范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碩士學位;2008年至今,于北京大學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攻讀人文地理學在職博士。1996-2001年任職于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2001-2004年任職于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2004-2006年任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房屋權屬處副處長;2006-2008年任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主任;2009年初開始擔任陽光股份副總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