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11月29日晚,陽光城發(fā)布公告稱,根據(jù)陽光城及子公司濱江房地產(chǎn)與中信信托簽署《福州濱江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之增資協(xié)議》(以下簡稱“增資協(xié)議”)和《股權購買選擇權暨股權收購合同》的約定,設立“中信陽光.濱江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信托計劃”),總規(guī)模3.5億元,期限不超過36個月,且在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滿18個月時公司可提前行使回購權。
陽光城還稱,此次信托計劃成立且協(xié)議各方均按約履行,中信信托已將3.5億元信托資金全部用于向濱江房地產(chǎn)進行溢價增資,其中1.4億元計入濱江房地產(chǎn)注冊資本金,2.1億元計入濱江房地產(chǎn)資本公積,公司持有濱江房地產(chǎn)50.97%的股權,中信信托持有濱江房地產(chǎn)49.03%的股權。
不過,陽光城還表示,擬于該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滿18個月之日提前償付信托計劃及支付收購價款,回購中信信托所持有的濱江房地產(chǎn)49.03%的股權。
同時,中信信托回函同意公司按照《股權購買選擇權暨股權收購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收購標的股權,并于2012年2月5日前按上述合同的約定向中信信托支付標的股權的收購價款(根據(jù)《股權購買選擇權暨股權收購合同》約定,預計支付的收購價款約為2.4億元)。
資料顯示,此次回購標的股權前,陽光城持有濱江房地產(chǎn)50.97%股權,中信信托持有濱江房地產(chǎn)49.03%股權;陽光城按《股權購買選擇權暨股權收購合同》約定回購標的股權完成后,公司將持有濱江房地產(chǎn)100%股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