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18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2010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末,湖南全省政府性債務共計4286.78億元,債務率為53.1%。省市縣三級分別為1357.99億元、1641.05億元、1287.74億元。
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42.34億元,占47.6%,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818.32億元,占19.1%,其他相關債務1426.12億元,占33.3%。償債高峰期為2011年至2013年,需償還1182.44億元。
審計報告稱,政府償債來源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度較高,2010年末,湖南省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2042.34億元中,明確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403.95億元,占19.8%。其中,有3個市、14個縣市區(qū)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比例超過50%。
另外,45所高校2010年可用于償還債務的非限定性凈收入不足以償還當年到期債務本息,90家醫(yī)院2010年收支節(jié)余不足以償還當年到期債務本息。部分高校和醫(yī)院主要依靠借新還舊的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除此之外,省審計廳對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中央安排湖南省的四批擴大內需投資項目及資金開展了審計調查。調查發(fā)現,截至2010年8月底,128個項目計劃總投資40.04億元,實際到位資金31.75億元,資金到位率79.3%。其中,5個項目虛報或重復申報,取得政府投資補貼資金1212萬元;12個項目涉及資金2614萬元至2010年8月尚未開工建設;49個項目未按期完工;18個項目涉及資金8589萬元沒有執(zhí)行招投標規(guī)定;5個項目擠占挪用項目資金1254萬元;1個項目涉嫌私分項目資金923萬元(已由省紀委立案查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