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3日,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主任會議決定,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將于4月21日舉行,屆時《深圳保障性住房條例(修正案)》將被提請審議。
據此,市民普遍反映的騙取保障性住房行為處罰力度過低的情況有望得到解決。
資料顯示,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公布《關于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公示及相關事項的通告》,對該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結果進行公示,有質疑認為,部分通過申請者身居“豪宅”或者現在的居所即是保障性住房,還有部分涉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申請者通過終審。
就上述事件調查后,深圳已經查出了45例保障房申請造假者。深圳市住房建設局表示,對于違規(guī)申請人的處罰包括駁回相關申請,同時處以5000元的罰款,而且自駁回申請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請等。但市民普遍認為該處罰力度過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