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qū)內聽取社會的意見,使各地調控目標的制定科學合理,并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
而已經公布本地區(qū)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也要以適當的方式聽取社會的意見,并根據聽取意見的情況,酌情調整已發(fā)布的調控目標。
通知還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督促所轄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截至目前,除了40余個城市公布了年度“限價令”外,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一線城的調控目標也均已出臺。
3月28日晚間,上海市率先公布了2011年度上海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漲幅需低于全市年度生產總值和城鄉(xiāng)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
3月29日上午,深圳市公布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指數的漲幅低于深圳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
3月29日晚間,北京和廣州也相繼公布了房價控制目標。北京市政府明確指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去年相比穩(wěn)中有降。
廣州市新建住房2011年度價格控制目標是: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漲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產總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其中新建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限價房和經濟適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