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據(jù)16日媒體報道,上海江橋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京滬高鐵名義獲取銀行貸款20億元,而公司將其中13.2億元用于土地開發(fā)等與高鐵項目無關的項目開發(fā)上。
據(jù)了解,該公司以京滬高鐵項目的名義,分別從光大銀行嘉定支行和華夏銀行嘉定支行,獲得了15億元和5億元的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下發(fā)后,13.2億元撥付到江橋鎮(zhèn)紅光村等11個村委會賬戶,用于拆遷費用。此后的資金流向卻轉入了江橋城投和上海江橋資產經營公司名下。
該資金挪用問題已由審計署移送給上海市政府,但截至目前,圍繞20億元挪用的信息一直未向公眾披露。
江橋城投負責人則表示,公司是出于融資壓力,確實使用了京滬高鐵的名義去貸款,但沒有挪用京滬高鐵的專項資金。
最新消息顯示,江橋城投將于4月30日之前歸還剩余14.8億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