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10月31日,陜西榆林中級法院對“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公開宣判,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三年的判決。
據(jù)悉,陜西省靖邊縣法院于2013年9月29日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龔愛愛因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nèi),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該院遞交上訴狀,該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在9月29日,因41套房產(chǎn)、四個戶口而備受關注的“房姐”,陜西省神木縣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前副行長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陜西省靖邊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認為,龔愛愛在明知有合法戶籍的情況下,仍然提供虛假信息,通過公安人員為其在山西省辦理了兩個內(nèi)容虛假的戶籍;又借在北京購買房產(chǎn)之機,提供虛假戶籍信息,通過他人非法購買北京戶籍,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而追溯該事件的始末,在今年1月17日開始,有網(wǎng)帖稱龔愛愛在北京擁有20多套房產(chǎn),折合人民幣近10億元,并稱她還擁有另一個名為“龔仙霞”的身份。隨后,又有媒體報道,除此前曝光的兩個戶口外,龔愛愛在北京還有兩個戶口。這種“多房多戶口”現(xiàn)象,迅速成為輿論熱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