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近日,市場上有傳言稱“3月25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款將調(diào)整為‘認房又認貸’”。這也就意味著,如果申請人之前申請過貸款買房,那么將房子賣了再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將被認定為二套房,貸款將最多只能貸到四成,貸款利率要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10%。
隨后,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并未有過政策調(diào)整,一直執(zhí)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日前只是對各區(qū)縣重申強調(diào)了這一政策,要求嚴格執(zhí)行。
按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guī)定,用公積金貸款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借款申請人購買“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個人住房組合貸款),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與此同時,對于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計算,將只允許除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數(shù),父母將不能分攤面積。
而目前,北京公積金二套房貸款只允許發(fā)放給改善型申請人,即現(xiàn)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29.4平方米(不含)以內(nèi)的繳存職工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