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更改公司名稱
深圳中航集團有限公司建議將公司現有名稱更改為“中航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VIC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建議更改公司名稱須待(其中包括)下列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i)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批準建議更改公司名稱及對公司章程之相關修訂;及(ii)就使用擬變更名稱“中航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VIC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而言,已自中國相關政府機構取得一切相關之批準、授權、許可及同意,并已完成一切備案工作。
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深圳中航集團有限公司建議作出公司章程若干修訂(其中包括)有關(i)建議更改公司名稱;及(ii)包含有關委任副董事長的條款。建議修訂公司章程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股東批準,關於考慮及批準修訂公司章程的特別決議案將提呈於股東特別大會審議。關於更改公司名稱的章程修訂須待建議更改公司名稱生效之日起方生效。一份載有(其中包括)有關建議更改公司名稱及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的進一步資料的通函,連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知,將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或之前寄發(fā)予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