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綜合媒體8月29日報道,繼審計署公布2010年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后,有十個省份陸續(xù)公布當?shù)卣詡鶆召~單。
據(jù)悉,十省份包括北京、山東、海南、河南、安徽、湖南、吉林、重慶、廣西和寧夏。到2010年底,上述地方政府性債務共計2.8萬億元,占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近三成。其中,山東省(不含青島市)債務余額最高,為4752.2億元。
據(jù)審計署審計結果,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為52.25%,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債務率為70.45%。
從償債能力來看,各地政府債務余額占公共財政收入的比重過高。2010年底,十省份的債務總額均超過地方公共財政收入1.5倍以上。據(jù)研究,由于地方公共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是稅收,稅收收入難以填補政府性債務窟窿,只能依賴土地收入等其他收入。
吉林省債務總額與地方公共財政收入之比為500%,在十省份中最高。故吉林省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也較大,截至2010年末,用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415.4億元,占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余額的22.3%。部分地方政府償債能力不足,只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
據(jù)了解,湖南省償債來源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度也很高,2010年末,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2042.34億元中,明確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403.95億元,占19.8%。其中,3個市、14個縣市區(qū)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比例超過50%。
山東有13個市和55個縣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較大。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中,承諾用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575.68億元,占相關債務余額的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