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據(jù)海南本地媒體報道,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fā)了《關于促進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條件,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改善其居住條件。
《通知》要求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職工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可以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實付房租額為限。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可以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款以不超過首付額為限。職工償還購買保障性住房貸款可以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每年使用金額以不超過當年應償還貸款本息額為限。
與此同時,海南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規(guī)定,職工新開立賬戶并繳存一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購買保障性住房時,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夫妻雙方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保障性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欠繳住房公積金或賬戶被封存,在補繳住房公積金后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在全省統(tǒng)一調劑使用住房公積金余額,滿足發(fā)放保障性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不足的市縣的信貸資金需求。
為保證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后基本生活不受影響,海南省還規(guī)定,靈活就業(yè)人員利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由原來的40%下調為20%;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款額后家庭人均生活費不得低于當?shù)厝司畋U献畹蜆藴?;職工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本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不足以支持還貸的,可以由貸款申請人提供第三方擔保。
據(jù)了解,目前海南省正加快編制2010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guī)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guī)劃,2010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guī)劃數(shù)據(jù)已上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