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提述世茂房地產(chǎn)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3年6月14日及2013年6月18日的公布(“該等公布”),內(nèi)容關(guān)於本公司知會信托人及2016年定息票據(jù)持有人其有意於2013年7月17日(“贖回日期”)贖回本金總額為350,000,000美元的所有尚未償還2016年定息票據(jù)。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等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本公司已於贖回日期以贖回價(相等於有關(guān)本金額的102.667%,即359,334,500美元,另加贖回日期之累計未付利息3,577,770美元)贖回本金總額為350,000,000美元的所有尚未償還2016年定息票據(jù)(“贖回”)。本公司於贖回日期支付之總贖回價為362,912,270美元。
本公司認(rèn)為,贖回對其財務(wù)狀況并無構(gòu)成重大影響。完成贖回後,2016年定息票據(jù)將予注銷,并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之正式上市名單中撤銷其上市地位。
世茂房產(chǎn):完成贖回於2016年到期的高級票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