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浙江廣宇新城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城房產(chǎn)”)向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請的人民幣壹億元三年期房地產(chǎn)項目開發(fā)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自公司召開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之日起至公司召開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之日止批準公司對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對其下屬控股公司提供擔保)新增擔保額度為18億元人民幣。自公司召開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之日起至今,董事會審議批準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新增擔保額合計為3.8億元。本次擔保在股東大會授權額度內。
公司本次擔保事項在上述授權的范圍內,業(yè)經(jīng)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審議同意,同時經(jīng)全體獨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審議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在公司三屆四十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可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