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12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發(fā)布消息明確,自2012年12月18日起,補繳社保在購房資格審核中不予認可。同時市住建委重申:非北京市戶籍家庭以繳納社保方式申請在京購房資格的,應自提出申請的上一個月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xù)在京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tài)。
公開資料顯示,自2011年2月17日實行嚴格的住房限購政策以來,北京市實行"家庭承諾-企業(yè)初審-部門聯(lián)審-登記復審"四道把關的購房資格審核機制。
截至目前,北京市以"連續(xù)5年以上繳納社保"為審核條件的申請家庭共2.73萬戶,占全市申請家庭的5.6%;其中2.18萬戶通過審核,審核通過率為79.8%,實際購買住房的1.47萬戶,占全市購房數(shù)的5%。
據(jù)了解,上周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廣州限購疑似松動,補齊5年社??少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