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在80億競拍佛山舊改項目之后,新鴻基又參與廣州林和村改造項目。此項目將成為今年廣州9月城中村改造啟動的項目,據悉,時間安排為3月中旬開始搬遷,4月中旬正式進入拆遷,6月底前清拆完畢。
在與多家開發(fā)商進行接觸、溝通之后,林和村最終選擇了新鴻基作為合作方。26日上午,林和村委與開發(fā)商就各項費用、復建房分配等具體事宜進行最后洽談,而后,雙方簽訂了框架協議。
根據協議,香港新鴻基必須在3月10日之前向雙方共管賬戶中匯入9.5億元首筆款項,其中2.2億為村民安置臨遷費,3000萬用于原林和小學擴建,另外7億元是保證金。據悉,林和村在廣州所有城中村改造項目中首次提出了保證金這一項,主要用于防止復建房爛尾,而這一款項從最初的3.8億升至去年的5億,今年則以7億的價碼最終確定。
林和村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村里要求復建房必須在3年內完工,讓村民盡早回遷。據悉,總面積37萬平方米的復建房中共有19萬平方米返還給村里,其中大約17萬平方米用于村民回遷,這樣一來用于村集體經濟發(fā)展的空間就很小,因此不排除再向開發(fā)商購買一部分商品房,此事仍在協商中。
而在拆遷補償方面,根據《林和村“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修改稿),拆遷補償按有證合法面積“拆一補一”為原則,即實行以集體房產證或宅基地使用證合法產權面積1平方米置換回遷安置房建筑面積1平方米。村民房屋的超建面積統(tǒng)一按1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材料損失補償。
若村民回遷后的總面積超出有證合法面積,超出部分在5平方米之內的,按3500元/平方米的價格由被拆遷人向拆遷方購買;在5平方米至8平方米的,由被拆遷人按6000元/平方米向拆遷人購買;超過8平方米之外的面積則由被拆遷人按照市場價向拆遷人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