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 楊曉敏 見慣了無處不在的商品房“限購”、“限售”字眼,“限離婚”卻是近日出現(xiàn)的一個新鮮詞。
據(jù)媒體報道,廣州市越秀區(qū)婚姻登記處推出新措施,明確必須預約才可辦理離婚,并每日限額30對。報道稱,除越秀區(qū)外,5月份海珠區(qū)預約登記的名額已經全滿,如果想要離婚,最快也要等一個月后才能辦理。
對此,民政局工作人員就表示,在前兩個月廣州發(fā)布“國五條”細則之后,就掀起了一股“離婚潮”。但由于對房產“20%個稅”問題未有定論,本來以為前段較熱的“離婚潮”會逐漸冷下來,可是近期來看辦理離婚的人數(shù)依然很多,熱度不減。
然而,在離婚人群中,因為房子離婚的還是占了相當比例,“主要還是擔心那個20%的征稅,還有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等,因為不知相關政策何時出臺,很多都想趕最后一班車趕緊買賣”。
離婚的理由本來是什么誰也管不住,人家就說是感情長期不和,就是不能過一塊了,怎么能干涉得了?還有人提出,離婚后應該限定買房時間,比如離婚5年才能買房,其實都是不現(xiàn)實的。最根本的還是加大投資房屋的成本,并且根據(jù)持有房屋的數(shù)量,進一步加大持有成本。
顯然,出現(xiàn)離婚潮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國五條”細則關于20%個稅政策,在關鍵的操作層面沒有說清楚,所以才會引起社會的恐慌。
對于20%個稅的征收,中國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副會長朱中一曾表示,一般的商品用了以后都是折舊的,為什么房產用了以后還是升值?重要的是政府加大了投入,所以購房后收益增加了,政府在收益里頭征20%是可以的,但是要把投機投資性需求與自住、改善型需求區(qū)分開來。
因此,政府有關部門應盡早出臺20%個稅細則,出臺過程當中要考慮投機投資性需求與自住、改善型需求的區(qū)分,要跟過去的政策有所銜接。而且今后制定這些事關公民切身利益政策的時候,一定要堅持科學化、民主化的決策,要廣泛聽取群眾的建議和意見,才能使政策真正落地。
不管細則何時落定,如何執(zhí)行,在這個政策提出之后,迸發(fā)了一系列的后遺癥,最后承受這些后果的還是購房者。
“限離婚”這個手段,終于還是“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圍繞在20%個稅周圍的種種矛盾沖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