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6月19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稱,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臻陽房地產(chǎn)與福州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宗地2012-05號地塊”的補充合同,約定該宗地塊的容積率變更為1.0以上、1.87以下(含1.87),即目標地塊計容建筑面積不超過32.39萬平方米,公司需按照2012年10月18日競得該宗地塊的樓面地價補繳增容部分土地價款,即該宗地塊的土地總價款為20.23億元。
公告披露,2012年10月18日,陽光城全資子公司陽光房地產(chǎn)在福州市國土資源局舉辦的2012年第三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招、拍、掛出讓活動中,以人民幣15.9億元競得上述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樓面價6245元/平方米。目前負責開發(fā)該宗地塊的項目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臻陽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
歷史資料顯示,該地塊位于福州倉山區(qū),建新大道南側,盤嶼路東側,海峽奧體中心運動員村,宗地面積為173201平方米,建筑密度≤25%,綠地率≥30%;容積率1.0以上,1.47以下(含1.47),計容建筑面積不超過25.46萬平方米,土地用途北區(qū)為商服、住宅用地,南區(qū)為商服用地(商務辦公、商業(yè)、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