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wǎng)訊:綜合媒體報道,12月18日,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宣布,行政會議已通過香港全新物業(yè)額外買家印花稅(BSD)措施,包括額外買家印花稅在12月28日刊憲,法案將在明年1月9日提交香港立法會審議,以此抑制炒家及限制非香港居民買樓。
他表示,特區(qū)政府不希望買家鉆條例的空子,所以從嚴草擬條例修訂草案文本。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即使是香港公司、其股東和董事都是香港永久居民,也要付買家印花稅。政府除了遏制需求,也會全力推動增加短、中、長期供應。
此前,香港政府為抑制樓市過熱,使香港樓市的需求、供應及交投都來自用家主導的市場,以達到樓市健康發(fā)展的目標。于10月27日起推出針對樓市的新措施。
該新措施規(guī)定,在原有基礎上提高房屋交易印花稅稅率5%,即物業(yè)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的,稅率由原來的15%上調為20%,持有期為6~12個月內的,稅率由原來的10%上調至15%,持有期為12~36個月的稅率由5%上調至10%;同時香港非永久居民和非香港注冊公司還需額外負擔15%的印花稅。按此計算,內地買家若在半年內短炒香港豪宅,稅費成本將接近四成。
對于此次額外印花稅刊憲一事,特區(qū)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理解一些發(fā)展商,特別是地產(chǎn)建設商會對印花稅有些意見。法案一些條文對重建項目會提供一定豁免,但如放寬對本地公司限制,會造成相當大的監(jiān)管漏洞。因此政府在評估后,仍然維持所有公司均需繳交買家印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