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外投資概述
1、本公司注冊于香港的全資子公司陽光豐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豐成”)擬和恒信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信發(fā)展”)、豪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威投資”)簽署《股份認購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或“該協議”)及該協議附屬的《股東協議》、《陽光貸款協議》(陽光豐成與豪威投資簽訂)、《恒信貸款協議》(恒信發(fā)展與豪威投資簽訂)(上述3個協議可統(tǒng)稱“附屬協議”),陽光豐成擬以3000美元認購豪威投資新發(fā)行的3000股,恒信發(fā)展擬以6999美元認購豪威投資新發(fā)行的6999股,發(fā)行完成后,陽光豐成占豪威投資的30%的股份,恒信發(fā)展占豪威投資70%的股份;發(fā)行完成后,陽光豐成和恒信發(fā)展按股權比例同時向豪威投資提供股東貸款,其中陽光豐成提供不超過53,689,449美元的股東貸款,恒信發(fā)展提供不超過125,275,381美元的股東貸款。
2、陽光豐成和恒信發(fā)展認購豪威投資股份并提供貸款后,豪威投資擬收購(以下簡稱“本次收購”):北京瑞景陽光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瑞景”)45%股權、沈陽世達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沈陽世達”)56%股權、CoralvestPrivateLimited.(以下簡稱:“Coralvest”)100%股權、MerinoPrivateLimited.(以下簡稱:“Merino”)100%全部股權,相關內容詳見詳細內容請見本公司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6日刊載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的2013-L46、L52、2014-L2號公告。
3、上述議案已經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4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4名董事,3名獨立董事參與表決并全票通過上述議案。
4、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無需股東大會審批。
5、本次投資已經獲得主管部門北京市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和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審核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