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8日,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公告稱,新增四項貸款擔保,合計金額為37.09億元。
其中,為金茂投資(長沙)有限公司提供的12億元貸款擔保,屬于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不包括對控股子公司擔保);為其他3家公司(中建京西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中建鎮(zhèn)江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中建西安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提供的25.09億元貸款擔保,屬于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
公告顯示,本次新增擔保的4家被擔保人均為中國建筑相關在施工程項目公司,不涉及為股東、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提供擔保行為。其中,對于金茂投資(長沙)有限公司,中國建筑按持有20%的股權提供擔保,其他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同時提供擔保。其余3家被擔保人均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子公司。
公告還披露,本次擔保金額占中國建筑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資產(891億元)的4.2%;本次擔保發(fā)生后,中國建筑對子公司擔保余額將達到194.09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資產(891億元)的21.8%。
但本次新增擔保尚處于審議階段,尚未簽署相關擔保協(xié)議。本次新增擔保的協(xié)議內容,將由中國建筑、被擔保人與銀行共同協(xié)商確定,待審議批準后將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與貸款銀行簽署相關擔保協(xié)議。
中國建筑表示,本次擔保涉及的項目符合公司業(yè)務發(fā)展方向,且均履行了內部決策批準程序。對于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擁有充分的項目管理和決策權利,可以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對于金茂投資(長沙)有限公司項目,其他股東已按其股權比例辦理了抵押擔保手續(xù)。而且項目貸款和貸款擔保同步發(fā)生,項目貸款資金將??钣糜谀繕隧椖浚浽u估和決策分析,項目預期收益有保障,歸還項目貸款有保障。因此,提供上述擔保不會給公司帶來額外的財務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