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犧牲自我的人!”
范美忠先生,一位中學教師,在地震發(fā)生的那一刻,他率先沖出了教室,逃命——這是人的求生本能,幾乎無可指責。隨后,他為自己辯護:
“我是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犧牲自我的人!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因為成年人我抱不動,間不容發(fā)之際逃出一個是一個,如果過于危險,我跟你們一起死亡沒有意義;如果沒有危險,我不管你們也沒有危險,何況你們是十七八歲的人了!”
“這或許是我的自我開脫,但我沒有絲毫的道德負疚感,我還告訴學生,‘我也決不會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
“先人后己和犧牲是一種選擇,但不是美德!”
……
我很佩服范美忠先生的誠實,尤其佩服他在這舉國悲慟的強大聲勢下直言之勇氣。
但是,很遺憾,范先生——范老師的勇氣用錯了地方。
當災難來臨之際,人人都有逃生的本能,所以對于因其逃生本能而罔顧其余——只要沒有妨礙他人的逃生者,世人盡可寬容以待;即使逃生者因為這逃生的本能而沒能完全履行其本職工作,在無價的生命面前,世人依然可以原諒他、理解他。
但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一半是天使,一般是野獸”,是因為人除了動物性本能還有神性本能,如果將這種動物性本能視為自然的話,同樣應當視這種神性本能為自然——只是它往往需要人們更多的日常修為介入,需要人們更多的理性精神介入,也需要人們更深厚的情感介入。
正因為這一點,范先生在地震發(fā)生那一刻的所有行為都是值得理解和寬容的,這是一個中性的行為,無所謂高尚也無所謂卑鄙,在無價的生命面前,他對自己的學生沒有盡到責任,這是可理解和可寬容的,但絕不是值得肯定的,至少不值得贊揚。
教師——這是少數(shù)幾項屬于圣職的職業(yè)(所以我不太喜歡自己從事這種職業(yè),它對人的要求太高,會叫我活得不夠輕松)之一,它對從業(yè)者不僅僅有專業(yè)技能的要求,還有一些特殊的人格要求。它要求從業(yè)者具備有助于提升學生人格的較高品質,所以流氓不可以站講臺,打手惡棍也沒有資格為人師表,但他們可以從事許多其他職業(yè)。
也許范美忠先生對于教師的職業(yè)倫理,并沒有作此理解,以至于他認為學生都是17、18歲的人了,自己沒有義務照顧他們。這顯然有悖于基本的教師倫理,人們可以理解和寬容災難面前他沒有盡職,但他不可以說自己沒有盡職是正確的,值得鼓勵的——我所批評的只是他事后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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