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房地產協(xié)會副會長朱中一在博鰲房地產論壇上提出了7點建議,其中第一條是,建議加速推進物業(yè)稅出臺。他的理由是,國家應該盡快出臺征收物業(yè)稅的政策,在房子的持有環(huán)節(jié)上增加持有成本,抑制商品房的投機性需求,以緩解供求緊張的矛盾,從而達到抑制高房價的目的。
這一招指南打北。征收物業(yè)稅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推波助瀾漲房價。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以遏制房價的名義推高房價,這并不是買房人沒有根據(jù)的主觀感受,而是長期以來的實踐認知。有一個很淺白的道理是,商品的稅收必然打入成本,最終還是攤到消費者頭上,從而就抬高了價格。征收物業(yè)稅從持有環(huán)節(jié)上增加持有成本,對于買房人來說,必然面臨房價上漲。
我們首先要明晰征收物業(yè)稅會帶來什么后果,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而房地產協(xié)會負責人嘴巴上所說的意圖,其公信力有多高,恐怕要通過民眾利益和非利益相關體的專家說理的審判,才有可能被確認。以抑制商品房的投機性需求來降低房價,歷來被證明是無效的。因為投機性需求,并不構成房產消費主流,僅僅一小部分。商品房的投機性需求,并不是拉動房價的主導因素。所以一定要在這里動手“遏制房價”,就不是什么掛在嘴皮的善意,也不是什么“好心辦壞事”,而就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明為遏制,實為抬高房價。人心自有明鏡,玩什么迷蹤拳,胡里花哨的都沒用。
“居者有其屋”是發(fā)展房地產業(yè)的目的,而利潤是副產品。中國房地產業(yè)除了利潤之外,更多的應是社會責任。也就是說房地產市場開發(fā)出來的房產,構成主體的應該是經濟適用房。以經濟適用房為主體,以高檔商品房作為補充,這是中國房地產的應有之義,也是中國國情本身決定的。
問題在于現(xiàn)實發(fā)生了倒置:房地產市場以高檔商品房為主體以經濟適用房為補充。如果對商品房的價格進行遏制,限定在可承受范圍之內,這種倒置也非完全不可??墒巧唐贩康膬r格一路瘋長,而某些地方政府以及房地產協(xié)會等中介,卻想方設法把房價抬上去。地方政府的動機是政績和財政,而某些協(xié)會卻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甘愿當房地產富豪的代言人,成為利益集團的代表機構。其實,要漲就直接漲吧,為什么還要找塊本不該自己披的遮羞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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