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常住人口人均住房29.6平方米,高于上海北京戶籍人口住房標準,接近新加坡住房水平
深圳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局長張士明昨日透露,由該局于日前完成的一項全市住宅狀況調查顯示,深圳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積已達29.6平方米,住房水平高于全國人均標準。
據介紹,至2005年底,全市住房建筑總面積已達到2.45億平方米。按全市827.75萬常住人口計算,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29.6平方米,住房水平高于全國人均26平方米的標準。
原村民基本解決住房問題
戶籍原村民通過自建私宅,基本解決住房問題。據統(tǒng)計,深圳共有戶籍原村民35.8萬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3%,擁有“城中村”農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過35萬棟,總建筑面積約1.2億平方米。這些私宅,不僅解決了原村民自身的住房問題,且大多數(shù)用于出租,客觀上解決了大量外來人口的租房需求。
90%戶籍人口擁有自有產權住房
深圳常住人口住房狀況的特征之二是,戶籍城市移民擁有自有產權的住房比例較高。據統(tǒng)計,深圳戶籍城市移民共146.13萬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7.7%,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約為32.2平方米,高于上海(28平方米)、北京(26平方米)的戶籍人口住房標準,接近于新加坡(33平方米)的住房水平。據統(tǒng)計,目前全市已有131萬戶籍城市移民、41萬個家庭擁有自有產權住房,住房自有率高達90%。
非戶籍人口住房主要采取“以租為主”
在深圳常住人口中,共有645.82萬非戶籍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78%,其中175萬人、約51萬個家庭擁有自有產權住房,另外約470萬人主要通過租賃解決住房問題。
此外,全市未納入常住人口統(tǒng)計范圍的流動人口近400萬人,主要通過租賃方式(如租住集體宿舍、臨時住房、“城中村”私宅等)解決住房問題。
張士明認為,“盡管社會上有關于我市住房緊張的評論,但從實際情況看,應該說我市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居民的住房問題。”
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總量7.3%
從住房來源上看,調查顯示,深圳共有由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及企事業(yè)單位自建的房改房總面積1800萬平方米,總套數(shù)約20萬套。這類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總量的7.3%。此外,通過房地產開發(fā)建設的商品住房總建筑面積為7102萬平方米,占全市住房總面積的29%;企事業(yè)單位自建的住宅、宿舍總建筑面積為3599萬平方米,占全市住房總面積的14.7%(這類住房一般為單位產權,用于解決企事業(yè)單位部分職工的住房問題)。
張士明認為,盡管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居民的住房問題,但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宅總量的比例還比較小。因此,今后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將是我市住房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
近期開工建設3.3萬套政策性住房
張士明表示,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通過增加商品房供應、促進二手房市場發(fā)展、加強舊城舊村改造和綜合整治等市場方式,仍然是我市解決全市居民住房的主要渠道。但是,加強對低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加大政策保障住房的建設力度,是體現(xiàn)黨和政府“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宗旨、關系民生民計的重要工作。
張士明局長透露,為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自2006年以來,市國土房產部門按照《深圳市住房建設規(guī)劃(2006——2010)》提出的目標,積極落實該規(guī)劃提出的“十一五”期間建設14萬套政策性住房的任務。目前,全市已開工和計劃開工建設的政策性住房項目共27個,住房套數(shù)總計3.3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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