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房地產(chǎn)協(xié)會會長蔡穗聲3月16日在廣東省房協(xié)召開的2007年廣東房地產(chǎn)市場景氣分析會上強調(diào),不得借單位自建房搞商品房開發(fā)。經(jīng)濟適用房應“只租不售”,才能保證足夠的房源給真正需要住經(jīng)濟適用房的人。
蔡穗聲表示,房改后,建設部出臺了幾個文件,允許一些困難的企業(yè),例如國有企業(yè),利用歷史用地蓋房解決職工住房。前提是不許可這些單位借此進行商品房開發(fā)。
他說,單位自建房只能賣給“雙困難戶”,要分配給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住房困難戶,不能理解為房屋小的人,沒有享受福利分房不等于可以享受,還要看是否符合經(jīng)濟適用房的標準,才可以分房,要符合“雙困”才可以符合單位自建房的條件。
蔡穗聲說,廣州的單位自建經(jīng)濟適用房,如果銷售對象僅僅是“沒有參加福利分房和貨幣分房”的人,那就是違反《經(jīng)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的,只有“雙困難戶”,即住房困難戶和經(jīng)濟困難戶才有資格買房,否則一些雖然未參加福利分房,卻有能力自己去購買商品房的人也就能夠住進單位經(jīng)濟適用房了。
蔡穗聲認為,中國人喜歡自己購買房屋,并不喜歡租賃房屋,這種觀點是錯誤的。解放前,我們很多的城市居民多數(shù)是租賃住房,香港今天的居民50%以上是租賃住房,香港叫做公屋比例達到了45%左右,真正擁有物業(yè)的香港居民不會超過50%,在90年代前,城市中80%~90%的人都是租賃公有住房。老百姓要有房產(chǎn),是其中一個消費模式的問題。正確的房地產(chǎn)消費觀念應該是“租售并舉”。尤其是經(jīng)濟適用房,更應該“只租不售”,才能促進其及時流轉(zhuǎn),保證真正需要住經(jīng)濟適用房的人能有足夠的房源。政府目前在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方面也做得不夠,如各種鼓勵消費水平不夠買房的百姓去租房的相關配套措施就很少。如果不購買房屋,小孩就無法解決教育的問題,這說明政府在這方面做的工作不夠。
國有企業(yè)用自己的土地蓋房,蔡穗聲對此表示不太認可,因為關系到土地使用的問題,涉及到單位利用自有歷史用地建設,既然土地是經(jīng)濟適用房的組成部分,就要符合相應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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